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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中心安全制度

发布日期:2012-11-02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:

 

一、全体人员要牢固地树立安全观念,做好防火、防爆炸、防盗、防破坏等安全工作。

 

二、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领用登记办法。领出后要有专人管理,残余部分要做妥善处理,量较大时要集中存放在材料室铁箱内。

 

三、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,周围不得堆放杂物,不得移做它用。

 

四、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,使用大功率用电负载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。

 

五、下班时要切断电源,关好窗户,锁好门。

 

六、放假三天以上必须封门,封门前要检查室内安全情况。加班人员应报中心备案。节假日前应由系、中心组织检查。

 

七、外单位人员进入实验室需经批准同意。 

 

八、定期检查安全情况,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采取整改措施。

 

九、发生事故时,及时上报,并积极采取措施,排除事故,事故现场要保护好。

 

十、实验中心三级治安责任人:杨小献

 

各房间安全员:见各房间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