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为切实增强全系师生员工的安全责任与防范意识,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我系各房间,确保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日常工作正常运行,特制定房间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度如下:
一、各办公室、工作室、实验室等房间是我系进行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的重要场所,每位师生都必须建立牢固的安全防范和消防意识,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主动协助本房间的安全责任人,认真清查不安全因素,及时消除事故隐患。
二、房间必须设置一名安全责任人,负责督促和检查本室的日常安全防范和消防工作,做到发现问题早,报告情况快,积极协助本系二、三级安全责任人做好安全防范和消防工作。安全责任人对本房间的安全和消防工作全面负责,若发生问题,承担应有的责任。安全责任人工作变动时,应及时补设,确保房间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到人。
三、本房间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;每天下班离开本房间之前,必须切断电源,关窗锁门,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安全工作。
四、本制度请贴于各房间的醒目处,以便于督查。
房间安全责任人:
联系电话:
学校保卫处值班室报警电话:87541110 87543564
治安报警电话:110 火警电话:119
电子与信息工程系
二零一一年三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