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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室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12-11-02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:

 

一、本室材料、工具、低值易耗品等实行定位管理,每年清点一次,做到帐物相符。

 

二、借用工具或低值耐用品,需持借用登记。领用材料和元器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,由领用人当场检查,如不合格,可以调换。

 

三、领用学生实验器件必须以坏换新。因开设实验新增加的器件应列出课题题目、器件名称、单组用量及组数,经课程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1:1.3的比例领用。大型实验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需要大批器件材料及工具时,必须在一个月前提出详细清单。

 

四、开放实验器件、课程设计器件由学生或实验指导老师在开放实验器材管理员处领取,课程结束后应立即归还器件。

 

五、损坏丢失工具和低值耐用品,应由当事人写出报告,系、中心领导审批后,交材料室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 

六、本室原则上只对本系开放,外单位领用器件、材料或借用工具、低值易耗品,需由系、中心批准。

 

七、学生不得借用工具和领用器件、材料,特殊情况需由系、中心批准后,由指导教师在领用清单上签字,并带上学生证,方可办理。

 

八、室内应保持整洁,禁止抽烟、喧闹。

 

九、材料室管理员即材料室安全员,负责本室安全工作。

 

十、本室全天开放,特殊情况应事前出通知。